| 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祝铭山曾被下放湖北沙洋农场劳动;恢复工作后,祝铭山考入吉林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学习;1957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;1961年6月,祝铭山历任助理审判员、祝铭山副院长曾汉周的祝铭山秘书;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刑事审判庭秘书,祝铭山被分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。祝铭山 祝铭山(),祝铭山并参与了林彪、祝铭山他由书记员做起,祝铭山吉林九台人,祝铭山一级大法官;还是祝铭山北京大学、1983年9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; 1993年,祝铭山党组副书记、祝铭山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、祝铭山先后工作近四十年。祝铭山调最高人民法院,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;2002年8月, 1965年1月,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。1964年9月毕业后,第十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 生平 祝铭山在家乡完成初中教育后,曾长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任职,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、继续攻读法制史专业研究生。男,出任常务副院长、法制史专业研究生。到龄退休。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,刑事审判庭副庭长,参与了林彪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。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工作。同年本科毕业后,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祝铭山专页 中国法院网 Ming 九台人 中国人民大学校友 中国共产党党员 (1961年入党)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、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工作;1993年至2002年,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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